2018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还未公开,请参考往年
一、报到时间
新生请于2017年9月2日-3日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报到,9月4日-22日进行新生国防教育及入学教育,9月25日正式上课。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事先来电或传真方式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5369707、13997154075。
二、党(团)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在青海省内的,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直接将组织关系转移至青海大学党委组织部(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青海大学党委组织部”)。
2、党员组织关系在青海省外的,须经过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移至青海省委教育工委(即介绍信抬头填写为“中共青海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去往单位填写为“青海大学”)。在办理入学手续期间,本人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学院学生工作部办理转入手续。
3、团组织关系由县以上团委转到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团委(根据团章规定,新生团员都必须凭团员证转接组织关系,不得装入档案)。
三、户口迁移
1、原则上不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
2、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入学院集体户口,入学后1个月内将户口迁移证交至班主任处,学院统一办理。
迁户口时请注意:①《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②《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身份证号必须一致。③《户口迁移证》必须逐项填写,字迹清晰整洁,不能擅自涂改。(未办身份证者须在原籍登记并编身份证号码,以便入校后办理身份证,否则不能落户)。户口迁移地址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175号。新生须在学院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内将《户口迁移证》交到保卫部,逾期不再办理。
四、收费项目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文件,并经青海省发改委核定,我院2017级新生收费项目如下:
(一)学费
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生?年。
(三)缴款方式
1、学院实行委托银行批量代扣学费、住宿费。
2、学院为每一位新生开立“中行借记卡”一张,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给学生(以其他方式送达的银行卡均与我院无关)。
3、为了不影响学生来校报到、及时注册和顺利办理其他事项,请务必在报到前7日内将卡激活,并预存需要缴纳的学费、公寓费,且预存金额应大于(应缴金额+1元)以上(请注意异地存款银行手续费)。
4、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将应缴学费、公寓费的合计数抵减所申请助学贷款数额后的余额(例如:学费12000+住宿费1000-助学贷款8000=5000)存入卡内,以便学院扣款。
5、请勿将生活费存入卡中,以防误扣。
6、学院委托银行代扣,确认您缴费后开具缴费收据,报到时领取,并以此作为注册依据。
(四)服务性、代收性收费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财[2005]10号)文件精神,高等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在新生自愿的前提下,可办理下列服务性、代收性收费项目:
1、新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学体检复查,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体检费80元。学生报到后,由各班级收齐,统一交学院医疗保健中心。
2、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必须参加军训。军训服装由学院按有关规定招标确定,由中标厂家发售给受训学生,约130元。
3、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大中专学校(技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2010]131)号规定,西宁地区在校普通类大中专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具体以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收费通知为准)。
4、学生须参保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5、学生使用的教材由学院招标确定准入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折扣直接向学生出售。报到时预收第一学期教材费600元,多退少补。
6、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可以自带卧具。同时,为了减少旅途负担,学院招标确定准入供应商,中标厂家在学院开设新生卧具专卖点,以招标价格出售卧具,学生入学时可自主选购。
五、档案移交
为了规范档案管理,凡纸质档案由考前所在地(州、市)招办、考前所在中学统一邮寄的新生,须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落实纸质档案按时邮寄我校。
凡由本人携带纸质档案的新生,须持高考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从当地招生部门提取纸质档案,个人不得擅自拆封。入学报到时,统一交学院新生接待组(学院学生工作部)。
六、申请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学院鼓励学生参加生源地贷款。具体要求参见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新生在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入学时携回执单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写相关信息。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直接填写随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附表,须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水笔书写,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须含“民政”字样),如本地区无民政部门,则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办理。入学报到时交班主任。
3、父母身份证复印件:①父母离异的需出具相关证明,并提供随父随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亲家庭的,提供父亲或母亲一方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亡的,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以上情况须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注明。
七、贫困生申请材料
1、生源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需提供贫困生认定申请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表》一式两份当地扶贫部门核实盖章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三级部门(村、乡/镇、市/区/县)审核盖章,不再出具贫困证明。
2、非生源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需提供贫困生认定申请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同时由村、乡镇、市(区、县)三级部门盖章审核。
3、生源地城镇贫困户子女,需提供贫困生认定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同时由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社区其中一个部门及区(市)民政局两级部门审核盖章。
4、生源地农村、城镇低保户子女除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低保户低保证复印件和当年收到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取低保金的明细清单复印件(民政部门盖章)。
5、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贫困户子女,需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八、学院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宁张路175号(邮政编码:810016)
九、乘车路线
学院2017年9月1日、2日、3日将在西宁火车站设新生接待站,迎接新生到校。新生在西宁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在生物园区路口站下车即可到达学院。
十、其他事项
1、新生生活学习用品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携带。入校时可携带衣箱一个,规格不能大于24寸。
2、新生入学需办理各种证件,请自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8张,报到后统一交班主任。
3、新生来校报到时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火车站购半价车票。
4、新生来校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钱、物和证件,以防丢失。
5、学院接待新生有周到的安排,家长及亲属不必送学生来校。
6、我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参与迎新工作,请务必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