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培训

休闲会馆培训期间员工考勤制度

休闲会馆培训期间员工考勤制度

1.按时上下班,每天早8:45准时到达本班教室,准备开例会。

2.早例会点名迟到30分钟之内按迟到处理,如超出30分钟不足120分钟扣半天工资,超出120分钟按旷工处理,每次迟到罚款5--10元,提前先走按早退处理,每次罚款5--10元。月累计早退、迟到3次以上者加罚50元。

3.有事有病要请假,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由本人亲自到办公室请假,经理、班主任签字生效,病假要有市级以上医院病历(电话、代请假无效)

4.月累计3天以上事假或月累计旷工3天者取消上岗资格,工资扣除,病假每月不许超4天,否则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5.病假扣除当日工资,事假一天扣两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6.参加培训1--3天后因个人原因短时间(3天以上包括3天)不能继续上岗者,扣除工资。如想回来继续上岗者经考核决定是否重新上岗,上岗者考勤从上岗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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