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学生申请资格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大学期间成绩优秀,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前15%,所有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未出现过不及格课程的;
2.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大学期间,有与转入专业相关的高水平论文、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3.因身患疾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提出转专业申请: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或特殊类别(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及专升本等)招生的;
2.下一录取批次向上一录取批次申请的;
3.七年制本硕连读及专科学生;
4.受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5.应予退学的。
二、转专业具体要求
1.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前8%者(含8%),可在同一录取批次转专业(七年制本硕连读除外);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在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前8%~12%者(含12%),可在医、药、理、工四个学科组团内的同批次本科各专业间互转;前12%~15%者(含15%),可于所在二级学院同批次本科专业内转专业;
3.外省籍学生按照山东省录取批次管理。
三、转专业办理程序
1.5月11~12日,教务处公布各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的名额、条件、考核方式和时间;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5月16日送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教务处审核后,于5月19~20日转往拟转入学院;
2.拟转入学院组织考核,申请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转专业考核;
3.拟转入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签署意见后,将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表于5月26日送交教务处审核。学校审批后将结果通知各转出和转入学院,并在学校网上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4.已确定转专业的学生当学期应按预转入专业有关要求进行选课。同时,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课程考核,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旷考和考核不合格等情况,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四、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1.转入学院负责转专业后学生的学籍管理。
2.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成绩将如实记载在成绩单中。
3.转入学院对转专业学生原所修课程进行认定,转专业学生须达到转入学院培养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4.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应在原学院、专业参加学习。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