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涿州楼市限购令具体情况

3月1日,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布2017涿州楼市限购令。

2017涿州楼市限购令

意见中指出,涿州市将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据公告显示,非涿州市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将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于本市引进人才和外地驻涿州单位人员可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

涿州显然是2017年第一个限购的城市,也成为继三河、大厂、香河、固安、怀来后环京楼市限购的第六个城市。

针对涿州限购,北京房展专访易铺网CEO陈建明先生,对环京楼市现状和未来做出点评。

1、环京楼市虽然限购,但上涨依然如故

从去年4月1号开始的三河、大厂、香河、固安限购,并未改变这些城市房价上涨的趋势,相反,上述四个城市楼市在盘整一个季度以后,去年下半年普涨50%左右;第五个限购环京城市怀来,从去年930至今已经上涨近50%。

从上述数据看,环京楼市限购依然故我式上涨,内在力量自然是市场的力量:在供需失衡的状态下,即使限购限贷,也无法改变上涨的方向。

2、环京楼市价格持续上涨原因为何?

1、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作为国家战略,环京城市无疑都是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产业整合城市,产业整合的代名词无疑是市政设施的提升、资源的提升和产业的提升,这都意味着区域价值提升,房价自然上涨。

2、伴随北京房价上涨,北京投资置业溢出效应明显,环京楼市比价效应突出,自然成为众矢之的。

3、伴随京津冀整合发展,环京楼市住宅土地供应趋紧是大势所趋,住宅土地供应更紧张,需求上升而供应缩量,自然供需失衡。

总结

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北京楼市和环京楼市将产生联动效应。2017年北京土地供应量较2017年减半,未来3-5年内,北京房价平稳上涨的趋势不会变,同理,环京楼市的房价也将平稳上涨。

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河北省、保定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建设、经营秩序,使住房回归居住属性,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住房保障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正确认识住房的功能定位,夯实责任,综合运用金融、财税、土地、规划、执法等手段,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对房地产市场稳控不力的,市政府将进行约谈问责。(责任单位:市政府办、住建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各金融机构)

二、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2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于本市引进人才和外地驻涿州单位人员可享受本市购房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物价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京南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金融机构)

三、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进一步规范预售审批程序,严格要件审查,限期10日内一次性公布全部可售房源;落实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现场公示;加强价格管控,限定申报预售价格上涨幅度;完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系统,推进商品房联机备案系统的互联互通,有效遏制和防止倒卖房号等投机行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京南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物价局)

四、开展严厉打击违规开发、经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发、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发、无证销售、违规销售、虚假广告宣传、哄抬房价、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和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市场秩序。对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严格处罚,列入“黑名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执法局、物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

五、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棚户区改造和特色小镇建设力度,增加住房供给。加快存量土地开发建设进度,加大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将城中村、城郊村以及整合撤并的村庄、城市危房、城镇危陋住宅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畴。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开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高新区、京南经济开发区)

六、成立涿州市房地产市场稳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兼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市长兼任,市宣传部、发改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局、规划局、执法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中心、高新区、松林店经济开发区、京南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金融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准确掌握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责任单位:市宣传部、住建局、京南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七、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信息公开。加大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将房地产项目供地、预售许可楼盘、可售房源等信息公开公示,稳定住房消费预期。积极主动向社会解读我市住房发展规划和稳控房价措施,避免和减少购房者“跟风”消费。严厉打击媒体或个人恶意制造和发布虚假房源及房价信息、散播谣言行为。依法及时查处企业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人为制造恐慌等行为,及时澄清事实,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房地产市场稳控领导小组)

八、本意见根据上级政策和实际情况适时予以修改、调整,由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九、本意见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

涿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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