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农业户口取消 符合条件可异地高考

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标志着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一种身份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中的最大亮点,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同时明确,将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两大目标

6年内建立新型户籍制

意见确定了两大户改目标。

一是,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对于这两大发展目标,意见给出了明确的时间点——2020年。

三个特点

户籍政策的总体调整

据介绍,此次户改有三个鲜明特点:

——它是对户籍政策的一次总体调整。过去的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调整,这次是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

——它是一次综合配套的改革,不仅仅改革户籍制度本身。

——它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涉及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四级落户

特大城市推行“积分制”

意见进一步调整了户口迁移政策,按照人口规模来划分并确定各类城市的落户政策。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实行“全面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实行“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条件实行“合理确定”,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实行“严格控制”(详见图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对于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实行积分落户制度,根据就业、住所、参保、居住年限等指标,设置分值,达到积分方能申请落户。

五项配套

随迁子女符合条件可异地高考

在户籍制度自身改革的同时,各项配套措施如何落到实处?教育部、财政部、卫计委等相关部委负责人进行了一一介绍。

——就业:农民工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

——教育: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推进随迁子女符合条件可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

——医疗: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养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住房保障: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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