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社保转移仅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商保险的转移,其中省内转移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相对复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以及转出。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所在单位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一、日照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所需材料
养老手册(养老手册丢失的拿档案或档案复印件)、身份证、《调动职工公函》。
二、日照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带养老手册(养老手册丢失的拿档案或档案复印件)、身份证、《调动职工公函》。
2. 在养老保险经办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⑴征缴科为参保人员维护信息、维护缴费历史,养老信息认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⑵若缴纳全年社会保险费的档案托管人员,征缴科需为参保人员维护信息、维护缴费历史并退还从新单位缴费之月起的社保费,然后注销社会保障卡并打印打印《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结转单据》(医保结转单)。参保人员到财务科补交冲账医疗账户,后由征缴科为参保人员重启社会保障卡,进行养老信息认定,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4.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征缴科收到转入地保险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结账单据》(养老),给转入地保险经办机构邮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联系函》复印件和《社保基金个人账户结账单据》(养老)给基金管理财务科,养老保险转移资金由基金管理财务科汇给转入地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