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湛江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最新规定,湛江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从湛江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关于公布2016社保年度社保费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茂人社函[2016]113号)了解到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从7月1日起调整。

湛江最新社保缴费基数

据湛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湛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此次调整。

省人社厅相关业务部门告知省统计局提供的全省、湛江市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5525元、4181元。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限调至16575元,下限待省明确后按其规定另行发文;

二、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2543元,下限保持1210元不变;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2543元,下限调至3345元;

四、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2543元,下限调至2509元;

五、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12543元。

湛江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5%,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8%,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0.3%,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2%,个人缴2%。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湛江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31号

附: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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