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苏州五险一金新政策出来了吗?如下为具体内容,欢迎阅读!
苏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9%,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2、公积金缴存比例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
苏州五险一金新政策
1医疗保险新规
江苏省内看病可异地刷卡
江苏省发布《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省内联网结算经办服务规程》,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江苏省13个设区市、84个职工医保统筹区终于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429万参保职工可以省内异地刷卡看病。
三类服务对象: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②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
③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须知
①医保中断有恢复期
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万一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就不能医保卡自动报销了。
②不是所有的病都能获得保险
整容、减肥、增高、近视矫正、不孕不育、性功能障碍、精神疾病,以上这些医疗费用,医保是不能报销的。
此外,如果不幸出了交通事故,或被歹徒伤害,这些都不在医保范围内,只有在公安机关证明确实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才能由医保暂时核销。
③交满25年(男)/20年(女)
医疗保险必须交满25年(男)/20年(女),退休后才终生享受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对于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补足25年或者申请延期缴费。
2养老保险新规
可在累计缴满10年地区领取养老金
根据人社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须知
①养老保险可以中断
对于养老保险来说,中间可以中断的,最后是累计年限的,不过交得越多,养老金也越多。
②养老保险领取地情况分类:
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地基本条件是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如果参保者的参保地和户籍地是一致的,那么就是在户籍地领取养老金。如果不一致,就按缴费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参保者的养老金领取地。
a.有多个缴满10年的地方: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地方来确定参保者领取地;
比如,你户籍在苏州,临退休时工作在南京,养老保险缴满了10年,那你就在南京领取;如果在南京没有缴满10年,但是在上一个工作地无锡缴满了10年,那就在无锡领取。
b.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满10年:参保者的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到户籍地,由户籍地来给支付养老金。
③养老保险累计缴存不满15年
根据规定,养老保险要累计缴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如果累计缴纳没有达到15年,可以选择:
a.延长缴费年限直至满15年,社保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b.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c.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终止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生育保险新规
部分城市“五险一金”合并为“四险一金”
从2017年开始,邯郸、晋中、沈阳、泰州、合肥、威海、郑州、岳阳、珠海、重庆、内江、昆明这12个城市,将会试点生育保险将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也就是说,在这个12个城市,“五险”将变“四险”,不过,这并不是说取消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作为一个险种还要保留,只是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整合后,经办效率会提高,报销更方便。
须知
①男性也能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表面上看是只与女职工相关的,也只有女性在生育时才能享受,但是,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也有用??
a.报销医疗费:男职工本人做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b.只要丈夫买了生育保险,全职太太生孩子的医疗费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只是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c.享受陪产假:男性参保者可在其配偶生产期间享受15天的陪产假。
②生育保险缴纳时间
市区:生育当月和前一个月缴费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园区:生育时,正常缴费并且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如果不满10个月,待继续正常连续缴费直至满10个月后,按规定进行结付。
③全职太太难享受生育保险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就很难享受到个人的生育保险,因为生育险必须由单位统一缴费。
4工伤保险新规
工伤保险覆盖率扩大
近日印发的《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劳动者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商业保险等有效衔接,切实减轻职业病病人负担。
须知
①工商鉴定有期限
如果你出了工伤,那你必须马上报告单位,把警察出具的证据和事故鉴定书以及你出工伤以后去看病或住院的病历交给单位,让单位拿着这些材料去做工伤鉴定,你的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把你的有效材料送到工伤鉴定中心,不然就过期了。
②黄金48小时
工伤保险中有一个值得关注的规定,那就是在工作岗位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的,会被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发病后超过48小时死亡的,就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5失业保险新规
多地上调失业保险金
最近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青海等7个省份宣布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苏州现行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为1820元/月,最低标准为1053元/月。
须知
①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长短,按照其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
a.缴费不满10年的,按40%;
b.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45%
c.缴费20年以上的,按50%。
②领取期限
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③领取条件
a.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b.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6住房公积金新规
去年8月,苏州市公积金贷款进行了调整。对于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须知
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
每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你的上年工资核定你的缴费基数,然后再根据你的缴费基数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费用。无论多高薪,公积金缴存比例也不能超过12%。
②10年未用者最高可提10万元
缴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在装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10万元。
③缴存3个月可支取公积金
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④死亡后继承人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