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7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出台。据悉,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是否会出台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资讯吧!
广东省近期宣布:将最低工资标准至少“两年一调”更改为至少“三年一调”。3月1日对外公布的《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显示了上述变动。
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始于2004年3月1日。这一制度对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进行强制性规定,用以保护劳动者权益。根据2003年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珠三角区域内中小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云集。纺织、电子等行业均采用“底薪+计件工资”的薪酬模式。部分小微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人每天工作8小时的底薪。对这部分小微企业来说,提升最低工资标准将加大其人力成本。
近几年,人力成本飞涨。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公布的数据:2010年至今(2012年、2017年无调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率分别为:2010年21.1%,2011年18.6%,2013年19.1%,19.1%和2015年19%??这远远高于当地GDP的增速。
作为中国制造业大省,广东省将最低工资标准改为“至少三年一调”,具有风向标意义。
《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5月报道称:人社部根据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营困难等情况,将在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用工成本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2017年2月,国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公开表示:现行的用工制度脱离劳动生产率,工资刚性上涨,降低了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当年7月,人社部原副部长信长星也公开表态: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优势正在逐渐流失,如果企业要保持一定的竞争优势,可以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和涨幅,以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他认为,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应趋于“保守”。
2017年8月,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明确要统筹兼顾企业承受能力和保障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权益,指导各地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和调整频率。
事实上,最近两年,浙江、山东、辽宁、黑龙江、宁夏等多个省份均已出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相关文件,其中部分省份提出放缓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频率。公开资料显示:全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平均增长幅度,已从2011年的22%,逐年下降至2017年的10.7%。
在实体经济遭遇困境的背景下,广东省已于2017年对外宣布:2017年、2017年底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上调。(详见财新网报道“广东省将连续两年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广东省(除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域分为四档,其中省会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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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获悉,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将针对当前造成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的关键因素,制定实施可操作、可落地、可检查的系统性政策措施,缓解当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有效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强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能力。其中,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将降低,而最低工资标准也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三年至少一调。
工作目标
《方案》提出,经过1-2年努力,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帮助企业年均减负约2000亿元。用3年左右时间使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合理下降,企业盈利能力明显提升,形成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格局。
如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税费负担合理降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国家清理规范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措施,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进一步清理各类电子政务平台服务收费,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第三方评估组织收费。
●融资成本有效降低
企业贷款、发债利息负担水平逐步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占企业融资成本比重合理降低。支持商业银行制定合理的资本规划,通过增资扩股、发行二级资本债等方式补充资本,按市场化方式及时核销不良贷款,增强对实体经济的信贷资金投放能力。在国家下达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中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政府债务,降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举债融资成本,拉长偿债期限,缓解相关企业偿债压力。
●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措施进一步落实,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逐步建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大幅压缩,政府和社会中介机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
●人工成本上涨得到合理控制
工资水平保持合理增长,企业“五险一金”缴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合理降低。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要求,促进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保制度,探索逐步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4%,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维持在1%,其中个人费率维持在0.2%。继续执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从2017年5月1日起两年内,由各市结合实际,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一调。
●用能用地成本进一步降低
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用电、用气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明显提升,工商业用电价格合理降低,土地供应制度更加完善,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灵活确定工业用地的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鼓励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
●物流成本较大幅度降低,进一步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社会物流总额的比重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工商业企业物流费用率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到“十三五”期末,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由2015年的15%下降到14.5%左右,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统筹推进各地取消年票制
《方案》还提到,要统筹推进全省各地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各市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时限安排及债务处理等有关事项。开展收费公路清理工作,取消到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项目。落实国家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从严查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服务和车辆救援服务中的各种乱收费行为。按照国家部署,全面清理机场、铁路、港口码头经营性收费项目,除法规规章规定的项目外,禁止指定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清理强制对进出港(场)企业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和各地政府设立的不合理涉及铁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