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高温津贴真正“落地”难在哪儿
入伏后第一轮高温已经过去,但各种关于高温的话题还在持续,其中“高温津贴”无疑是“热度”最高的,高温津贴的发放考验着用人单位与相关部门对职工权益的保障是否到位。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表示,应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强调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
《通知》同时强调,应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要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
据记者了解,因为地区气温差异较大,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而是由各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各自标准。
数据显示,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明确了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今年未制定的分别为河北、黑龙江、西藏、青海4个省区。目前部分地区的高温津贴已进入发放期,但是高温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在上述27个已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省份中有13个省份为按月发放,另14个省份按天发放,其中天津日补标准最高,每天补助为24元。
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其中有14个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多为南方地区,发放时长最短为3个月,有4个省份。
然而记者注意到,不少省份的补贴标准已多年未调,有的地区甚至还在用10年前的标准。近期调整标准的地区仅有北京、天津、浙江、宁夏四地。
以山东为例,该省高温津贴仍为2006年制定的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而补贴相对较低的广东省和湖南省均为每月150元,分别为2007年和2005年制定的标准,至今没有调整。
全国各地不同地区的高温标准也存在较大差距。湖南省高温补贴标准已多年未调,从目前来看,该省已与邻近省拉开一定差距,湖南为150元/月,江西为240元/月。据统计,高温津贴标准最高的是江西,每月240元,其次是浙江,每月225元,湖北、河南等中部省份每月也不低于200元。
湖南地区的户外高温作业工人就表示,目前的高温补贴还不够半个月的水电费。
刘从明3年前从益阳老家来长沙成为一名水泥工。他说,自己所在工地还算贴心,每年都给工人们发150元一个月的高温补贴,但随着物价水平的升高,这些钱甚至不够两天的生活开支,高温补贴早该“升级”了。他们盼望湖南高温补贴也能够“升升温”。
徐勇在一家小型企业工作,到了夏天单位发点绿豆和白糖就抵扣了高温补贴,“工作不好找,老板说抵扣了,我们也没有办法。”徐勇说。
大部分劳动者表示,想要真正享受高温补贴权利仍比较难,有些单位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按高温天数发放。还有一些单位把高温补贴私自替换成饮料或者绿豆汤等防暑物资,蒙混过关。
甚至还有不少城市的环卫工人、快递员从未享受过高温津贴。
“从来都没听过高温津贴,就连遮阳帽和防中暑用的药品都是自费购买的。实在热得受不了,就去一些写字楼"蹭"点凉风。”不少地区的高温户外作业员这样表示。
据记者了解,目前执行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是2012年制定的,但在有些地方和不少企业,高温津贴仍然只是纸面上的制度,并未落实到位。
那么,为何年年夏天都要被拿出来议一议的高温津贴,总是难以真正“落地”呢?
首先,高温津贴发放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永理认为,《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有一些规定尚不够明确,也不够全面。另外,规定中有关“室外作业”、“高温条件”的界定很模糊,高温费到底应该是按月发放还是按天发放更加合理也不明确。
其次,高温津贴在落实过程中存在发放标准不统一问题。尽管各地方都颁发了高温津贴“发放令”,但是发多少、怎么发都没有明确标准,这导致一些企业自定高温津贴标准,想给多少是多少。
再次,享受高温津贴的群体范围没有明确规定。依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受到高温保护的对象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即与上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于所谓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能他们与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也无法得到相关保护。
最后,劳动者缺乏维权意识。媒体报道显示,尽管一些高温劳动者对“高温津贴”有所了解,但却不敢向企业讨要。老板不发,他们也不敢多问,仅是因为担心因几百块钱丢了“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