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广州高温补贴标准【精华篇】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据悉,广州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因事假、工伤等因素导致不能正常出勤的,可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

延伸阅读:广州:室内外工作温度超过33℃需发放高温津贴

三伏天至,几场雷雨将天气从烘烤模式转成蒸笼模式。6-10月期间,户外作业或户内高温作业的人群可享受高温津贴。具体发放如何,有无少发或不发?近日,广州市人社局联合安监、卫计委和工会,开展用人单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情况专项检查。

按照规定,对于户外作业人群、市内高温作业人群(冶金、制造),广州要求企业每人每月至少发放150元,鼓励多发、按时发放,严禁少发、以清凉饮料替代。对于工作室温能调控在33℃以下的单位,发放自主权在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单位可参照发放。而按以往专家解读,室内工作人员是可以领取到100元每月的高温津贴。

鼓励多发、提前发高温津贴

在万胜围一处地铁工地内,检查组不仅逐个询问了户外工人的津贴发放情况,甚至在工地、食堂晃动工地提供的防暑绿豆汤。“料”明显有点不足,工地负责人有些忐忑,检查组表示,“关键不在料多不多,而在于能否防暑……”

此次专项行动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交通运输等行业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组前往海珠区新珠江蒸馏水有限公司和中铁建工集团广州地铁运营指挥中心,重点检查两家用人单位的高温津贴支付、清凉饮料发放和工作时间安排情况等。“高温津贴可多发、提前发,切忌少发、迟发,甚至以降暑物品代替其发放。”

如何界定发放标准易生争议

此次检查发现,广州用人单位执行《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总体情况良好,比往年有所改进,大多数用人单位能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做好高温劳动保护工作。

但个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办法》中露天作业场所(室外)和高温生产一线(市内)温度认定等认识模糊,尤其在用人单位缺乏考勤登记和温度记录的情况下,容易对上述问题产生争议。

广州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室内外工作温度超过33℃(不含33℃)的劳动者,如工地施工工人、炼钢工人等,均需发放高温补贴;而室内工作有空调,可调节温度低于33℃的劳动者发放权限由企业自主决定,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据悉,广州市人社局将进一步通过广泛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自查、督导检查用人单位自查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严格执法快速处理三项举措落实防暑降温专项检查。其间启动“维权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110联动工作报警系统、12333和12345咨询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电话,对劳动者的举报、投诉快速处理、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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