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社会保险多缴多得的原则,职工月缴费基数上涨,个人缴费增加的同时单位为个人缴费也会增加,每月养老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的入账金额也会增长。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每年缴纳基数虽然有所变化,但是社保的缴纳比例还是和之前相同,我们在缴纳社保时,养老保险按照企业20%,个人8%的标准进行缴纳,医疗保险按照企业10%,个人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按照企业1%,个人0.2%进行缴纳,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则由企业全额进行购买,购买比例分别为2%、0.8%。一般在购买社保时,医疗保险对应的会有4个缴纳档次,四个档次从低到高分别缴纳的比例为缴纳基数的40%、60%、80%、100%,因此我们在缴纳社保时缴纳的最低标准就是按照40%缴纳医疗保险,并且缴纳基数为当地规定的最低缴纳基数。那么2019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江苏社保缴纳比例、江苏社保缴纳标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江苏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办法: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
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18年9月1日起执行。
(2)江苏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江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度缴存基数为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江苏市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6200元),最低不低于江苏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职工工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住房补贴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同步调整,补贴政策执行省市房改部门的有关规定。
江苏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12%,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首先是机关及事业单位,其缴存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占12%;其次是外商、港澳台商的企业,单位及个人各占10%-12%;第三种是包括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单位与个人各占8%-12%。
新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为16200元,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计算,职工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3888元(16200元×12%×2),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按照去年执行的话,职工每月最低缴存额为236.8元(1480元×8%×2)。与去年江苏公积金的个人最高缴存3648元相比,今年增加了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