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单独二孩”生育时间从何时算起?

市民提问:“单独二孩”生育时间从何时算起

近期,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单独家庭生育二孩的时间应从什么时候算起?就此问题,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之日起出生的孩子均属政策内。

据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马有明介绍,今年3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自今年3月27日零时起,我省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并取消原有政策二孩的四年间隔。单独夫妇生育的二孩和政策二孩生育间隔不满四年的,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生效之日为界点,以后出生的视为政策内出生,之前出生的视为政策外出生。只要夫妻双方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今年3月27日零点后出生的孩子,补办二孩审批手续和《二孩生育服务证》,就属于政策内出生。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生效之日后,已经怀孕或生育的单独夫妇,可以依法申请补办二孩审批手续并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生效之日前,单独夫妇生育二孩接受过处罚的,仍然按原政策执行。鼓励按政策生育,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来源: 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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