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23-11-07 12:19:56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二胎准生证办理

一、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在该街道)

(一)所需资料(原件):

1、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

2、上环或结扎证(不宜上环或结扎者要有区以上医院证明),若无可不必提供;

3、近期街道计生服务所查环查孕证明;

4、小一寸近照1张;

5、上级规定应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办理程序

户籍地办理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户籍地居委会加意见→户籍地街计生办办理。

二、申请二孩审批

根据上级规定,凡需要办理二孩生育审批的对象,请按如下要求办理:

(一)条件:

必须符合政策规定申请生育第二孩。

(二)所需资料(原件)

1、夫妻双方及第一个孩子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独生子女证;

2、生育申请表

3、女方小一寸近照2张

4、上级规定应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办理程序:

带齐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女方户籍地计生办领取再生育申请表→男女双方单位加意见(若夫妻双方务农则双方村委会出具意见)→双方户籍地居委会和计生办加意见→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办交表审核→居委会将名单张榜公布十五日群众无异议→街计生办发出《同意二孩生育通知书》后方可怀孕→怀孕三个月后到区妇幼办理围产卡→女方户籍地居委会办理登记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和诚信协议书→街计生办审核盖章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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