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丹东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不低于多少钱

正常情况2024年丹东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标准为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丹东产假工资发放标准2024不低于多少钱呢?小编为您搜集了相关信息,可供您参考!

一、2024年丹东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丹东市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子女的,最低享受158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保障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丹东产假工资发放方式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三、丹东最新产假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丹东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子女的,最低享受158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保障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20天的护理假,并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护理津贴。国家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男职工不享受护理津贴,休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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