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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不低于多少钱学

正常情况2024年长春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标准为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长春产假工资发放标准2024不低于多少钱呢?小编为您搜集了相关信息,可供您参考!

一、2024年长春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二、长春产假工资发放方式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三、长春最新产假规定

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第十五条规定:

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不断完善促进生育的配套支持措施。省级财政根据各地制度实施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子女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按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护理假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三)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

(四)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五)对边境线一定范围内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第四十三条 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分别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两天,七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二)取宫内节育器,休息一天;

(三)结扎、复通输精管,休息十五天;

(四)结扎、复通输卵管,休息二十一天;

(五)怀孕二十八周以内终止妊娠的,根据妊娠时间休息二十一天至四十二天。怀孕二十八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休息九十八天。

上述手术同时进行两项以上的,休期合并计算,休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居民接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手术的,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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