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江西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不低于多少钱

一、2024年江西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员工产假工资=员工个人之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员工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的,企业补之间的差额;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归企业。

二、江西产假工资发放方式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三、江西最新产假规定

A: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及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再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具体规定:

9月29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生育后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

9月29日(含)正在休产假(护理假)的,产假延长至188天,护理假延长至30天。

四、女职工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生育津贴为参保职工在规定的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随用人单位参保的,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发;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

实际计发数=月平均缴费工资(元):30(天)x规定天数

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的。正常分娩的按规定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增加60天生育津贴;难产或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生育津贴;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2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3个月不满七个月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8天生育津贴等。要享受生育津贴需满足在江西省范围内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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