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湘潭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湘潭产假工资将按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的标准发放,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基本工资发放。
(一)正常情况
标准=(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法定产(休)假天数
(二)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成立不满1年的
标准=单位成立之日起至发放生育津贴前所在单位月平均缴费基数/职工人数作为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法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怀孕分娩本就是人生大事,相应的方案和法定就会减少产妇的心理压力,能够更大程度的保证了职工的生活和工资。只要是符合有关法定的产假,都是可以安心享受的。并且拥有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更好。
二、湘潭产假工资发放方式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三、湘潭最新产假规定
根据《湖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顺产产假一共拥有158天。其中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总计为158天。
陪产假:20天
难产产假: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产假: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产假: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产假: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产假: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四、湘潭产假申请材料及流程
产假申请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申请书等。
注意:由于各个单位要求的材料不同,具体材料应咨询所在单位。
产假申请流程:
备好申请材料递交产假申请书→所在单位核实情况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