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给不少家庭敞开了再要一个孩子的大门,特别是40岁以上的大龄夫妻,渴望能抓紧最后的机会再生一个孩子。近期不少想要“二孩”的家庭前往医院咨询试管婴儿技术,其中45岁以上的大龄女性更是“突增”。但由于国内试管婴儿手续繁琐,又不能鉴别男女,一些中国家庭花数十万甚至通过中介机构选择赴美、赴泰做试管婴儿。
高龄产妇出境做试管婴儿,是“全面二孩”政策下的一种现象级现象,有着它的一体两面,对此,我们需从法理的角度辩证看待。一方面,高龄妇女,特别是40岁以上的大龄夫妻,对于试管婴儿的迫切,体现了“全面二孩”政策的威力,迎合了民众抓紧最后机会再生一个孩子的渴望。而他们不选择国内,而宁愿选择美国和泰国,还是因为国内试管婴儿的手续之繁杂,等待时间之长。对此,对于国内试管婴儿的繁琐手续,应当采取简政放权,对于不必要的手续,进行缩减。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快“全面二孩”具体政策的落实,不要让这些60后、70后产妇的迫切等待成为白等,让“全面二孩”政策打折。
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如此行为的违法违规心态——要么,是奔着国外简化手续不必过量检查而去的,就资格而言,只要签证,不必检查男女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准生证”,是否会制造一些不合家庭伦理、不合法的试管婴儿?就做试管婴儿的适应症而言,不必像国内那样做详细检查,是否会对本没有适应症的夫妻做试管婴儿,结果,犹如石头上种庄稼,徒费金钱和感情成本?是否会因为减少了一些包括肝功能、梅毒、艾滋病等项目的术前检查,以及忽视了需要先进行治疗近期一些疾病,而给试管婴儿制造麻烦和遗憾呢?此外,选择出境做试管婴儿,很可能是为了能够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进而选择性生产,这在国内亦属违法行为,并且,很多都是为了生男孩,这也会加大未来的光棍危机。
故而,须看到高龄产妇出境做试管婴儿的一体两面,更需相关部门和高龄产妇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