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深圳生育津贴计算方式最新篇

深圳生育津贴应该如何计算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生育津贴到底怎么计算?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2015年起实施,2015年3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较之以前的生育医疗保险制度新增了“生育津贴”,维护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简单地说,按照以前的生育医疗保险制度,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出,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出;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保出,生育津贴也由社保出。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具体怎么计算生育津贴呢?比如一家企业有1000名职工,月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5万元(本市生育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至0.5%,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那么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

产假工资

是否等同于生育津贴?

比如上述例子中符合条件的职工,是不是生育期间就都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领取产假工资?据了解,严格意义上来说,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之间并不能画等号。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仍以上述企业为例,有1000名职工,月工资总额为1000万元,每月缴纳生育保险费5万元,社保支付给企业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每名生育职工每月(30天)1万元。假如职工甲原工资标准为每月6000元,职工乙原工资标准为每月1.5万元。那么对职工甲按照每月1万元的标准计发产假工资,全部由社保发放;对职工乙按照每月1.5万元的标准计发产假工资,其中1万元由社保发放,5000元由单位补齐。

“职工原工资标准”是如何计算的?据了解,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还有职工反映怀孕期间先后在甲、乙单位工作,总缴满12个月,生育津贴中的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以哪个单位的情况来核算?据了解,生育津贴以其生育休产假前的所在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申请

有无期限规定?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深圳的生育津贴统一由用人单位领取,企业领取生育津贴条件,一是申请单位已办理参保手续,要申请生育津贴的职工已经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二是已经发放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工资。

生育津贴申请有无期限规定?据了解,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并且用人单位已向其垫付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可在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并向职工垫付生育津贴后1年内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一家企业人事负责人询问:“公司2015年11月成立,一名员工12月入职,怀孕将于9月分娩,参加生育保险不足一年,企业生育津贴该如何申请?”按照规定,该企业在该员工休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并为该员工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申请生育津贴。还有一种情况“员工离职时未参保缴费满12个月,但单位已发放产假工资,是否还能领取生育津贴?”据了解,按照规定,由于该用人单位为生育的员工缴费未满12个月,不满足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

有参保人询问:“深户和非深户享受的生育津贴等生育保险待遇是否相同?”据了解,生育保险待遇与参保人是否为深户没有关系,深户、非深户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完全相同。有参保人询问:“生育津贴只有女职工申领吗?男职工可申领吗?男职工申请陪产假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据了解,男性职工申请陪产假期间没有生育津贴。男职工在做相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比如施行输精管结扎的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7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14天。

延伸阅读:深圳市生育保险备案流程

【受理机构】:参保人居住地所属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社区工作站

【咨询电话】:0755-12356

【服务简介】:无论是第一胎还是第二胎,不管在现居住地还是户籍地办理的生育审批手续,均应到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社区工作站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

备案所需资料说明

一孩生育备案资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暂住证(流动人口);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女方近期孕检证明(3个月内)。

二孩生育备案除需提供一孩备案资料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籍地计生部门批准的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或者是户籍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办、区县三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户籍地二孩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

2、其他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规定的特殊性材料。

其它情况下所需资料:

1、收养:收养证;

2、一孩病残儿:病残儿鉴定表;

3、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

4、双胞胎或多胞胎: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照,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5、其它情况生育二胎: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

【备注】:病残儿鉴定表及农转非户口底册均可提供复印件,但是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办理过程中查实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不予发放计划生育证明。

备案流程:申请人备齐以下资料到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社区工作站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签字盖章,然后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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