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1、参保女职工或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从确认妊娠开始,需由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入院介绍信。
2、参保人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确诊怀孕的医院报告、符合条件的配偶出具社区有效证明及配偶身份证、待遇审批表一份。
3、职工符合条件的配偶可以持待遇审批表、介绍信到所选定点医院进行妊娠检查和分娩。
4、分娩后,定点医院将持资料到社保局为产妇办理待遇审批。
未开具生育介绍信的产妇,可以在分娩后,由用人单位持计生管理机关签发的《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男职工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定点医院出具的分娩情况证明(病情诊断书)、新生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定点医院的原始收费票据(包括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妊娠期检查发票及医院报告、填好的《资阳市企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份到社保局办理待遇审批手续,如果是符合条件的男职工配偶生育,还应当出具社区证明(证明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或无经济收入未参加生育保险是否属实)。
所有提交的资料被社保局受理审批后,费用将在每月5日,由社保部门统一拨付到用人单位帐上,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享受待遇的职工。
报销费用由医疗费、妊娠检查费、生育津贴3个部分构成,其中,难产按不超过3600元按实报销,顺产按不超过1800元按实报销,妊娠检查费在不超过600元范围内按实报销,生育津贴按难产3.5个月、顺产3个月报销,其中晚育的妇女增加一个月、报销口径为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