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男性产假国家规定有哪些

男性产假也指男性陪产假,关于这一假期,我国有何规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上海陪产假规定

1、 男子陪产假条件: 女子已婚姻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符合晚育标准。如女子不符合该标准生育的目前上海男子不享受陪产假。

2、 男子陪产假(晚育护理假): 假期为三天 ,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3、法规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 第二十四条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广东产假规定

男性增5天陪护假

男方陪产假15天,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这意味着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将原来独生子女父母的产假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但母亲一方的自愿生育独生子女假35天,以及晚育假15天都将取消,两相比较,母亲一方将减少产假20天时间。

现阶段的产假是这么放的。根据现行版本(明年1月1日按新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日的产假;男方享受10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老版本产假构成中包括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这个假明天之后就没有了);晚育的,增加15天(这个假明天之后同样没有了)。

考虑到目前广州的女职工、女白领们几乎都属于晚育的范畴,按顺产计算,新规实施之前能够享受到148天的产假,在新规实施之后将浓缩到128天。当然,现在可以生二孩了,这128天的产假理论上是可以双倍的。

相关资讯:两会委员建议延长男性陪产假期限

熊思东委员建议应该延长二孩产假、陪产假期限,建立允许父母双方都休产假的人性化管理制度。

熊思东表示,通过延长男性陪产假,提升男性抚养孩子、从事家务的意识,建立起男女双方共同承担育儿责任、共同分担家务的家庭模式。男女双方产假的平衡,也有利于减轻职场对女性的歧视。

此外,考虑到二孩家庭经济负担增加,熊思东建议,对于二孩家庭应该给予一些税收上的抵扣、减免,缓解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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