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具体如何呢

发布时间:2023-11-05 15:17:16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具体如何呢?想必大家也很想了解吧,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买了社保,并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3、生产当月生育保险必须在参保状态。

武汉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首要条件 :二胎必须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其他条件与第一胎条件一致

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特殊情况生育就医的申报流程

(1)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的生育职工,先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就医申请表》,其在外地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2)生育职工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诊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转诊后的医疗费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3)生育时有合并症及并发症的,由本人先全额垫付现金,再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4)生育职工紧急抢救的,由本人全额垫付现金,先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提出申请报销的书面报告,再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现金报销申报审核表等。

延伸阅读:武汉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一、生育保险申报缴费

(一)、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

(一)、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二)、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一式二份)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一式二份)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一式二份)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一式二份)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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