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2016河南省产假婚假最新规定吧!
一孩、二孩产假相同,鼓励参加婚检,再婚夫妻可生“团结孩”,独生子女新增护理假……随着5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以上政策有了明确说法。
婚假最多28天,产假超过半年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个月,做爸爸的还可以请护理假一个月。同时,条例对参加婚检的夫妻,再增加婚假7天。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分别是3天和98天,等于说参加婚检的婚假能达到28天,产假超过半年时间。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特别指出,这里的假期,指的是“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
新《条例》明确,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河南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王自立解释说,独生子女家庭人手缺少,在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患病住院期间,其家庭面临更大的困难,且自身难以克服,迫切需要政府、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这一假期将帮助计生家庭解决护理困难这一特殊难题。
何种情况可以生三孩?
新《条例》规定: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是夫妻双方合计已生育两个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二是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生两孩不用办准生证
根据决定,夫妻生育第一、第二个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这样,生前两个孩子都不用办准生证,生了孩子以后记得去登记就行了。有以下情形可以在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基础上,再生育一胎子女:对于再婚夫妻,合计已经生育2个孩子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之所以规定要“经鉴定两个子女均为非遗传性病残儿”,还是为了保证人口质量和家庭幸福。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违反条例超生的,还是要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面临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当然,随着社会进步,新条例删去了终止妊娠、接受计生指导等强制性内容,计划生育将以法治方式迈向新阶段。
据了解,修改后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住院护理假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