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由于生育子女,暂时中断劳动的女职工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制度。陕西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具体是多少?以下面去看看吧!
陕西省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剖宫产(俗称“剖腹产”),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阴式产(俗称“顺产”)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调整变化:生育多胞胎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增加1胎增加300元。
此外,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标准
调整变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也可报销,此次调高了“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待遇,报销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还规范了异位妊娠的概念,囊括的情况更加全面。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异位妊娠(包含通常所说宫外孕),需采取介入治疗、保守治疗终止妊娠的,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不超过6000元。
并发症报销标准
市人社局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因生育引发的26种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也能报销,发生其中一种的,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再给予报销,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若同时患有2种以上(含2种)的,报销金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26种并发症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征、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
生育津贴发放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虽然也能享受生育津贴,但因为生育津贴是与产假时间挂钩的,这就意味着,生二孩的女职工会少30天的津贴。
陕西生育保险报销地址: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
电话:029-87294688、87291258
传真电话:029-87294688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 (朱雀广场) 省政务大厅内一层东侧
电话:029-85392326(主任)
85393185(办公室)
85260119 (传真)
85391852(咨询服务)
陕西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1、办理资料
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⑵婴儿准生证明;
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
⑷相关医药费用票据;
⑸门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长期和临时医嘱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单;
⑹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非职工证明。
2、具体步骤:
2.1接收资料
单位经办人在大厅生育费用报销窗口,报送所需资料。
2.2、初审资料
窗口资料接收员核实申报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资格,将符合要求的资料予以接收登记,打印生育报销登记单。
2.3、费用审核
审核人员按政策规定审核相关生育费用并扣款,交由科长复核。
2.4、结算单打印
结算员生成财务报表并打印结算单交付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