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无锡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具体内容

 无锡的生育保险条件具体如何呢?有哪些内容值得我们关注的呢?想必大家也很好奇吧,快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延伸阅读:无锡生育津贴计发标准调整

市社保中心联合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对生育津贴调整程序进行了测试。下个月开始,将按照调整后的职工生育产假和护理假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对职工进行补发。

据悉,本次生育津贴调整是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职工生育产假和护理假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进行调整。按通知规定,自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本次生育津贴调整,涉及的补发人员主要为:1月1日以后生育的,二胎和非晚育第一胎的女职工,补发30天的生育津贴,男职工补发5天护理假津贴,补发金额将于下月陆续到位。

无锡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妊娠后首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检查时,应携带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治疗葡萄胎、异位妊娠等其他生育保险项目的职工,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就诊。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核对和保存上述材料复印件、证明,并通过社会保障卡核查,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职工发生的有关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划卡结算。

享受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的生育(流产)女职工,出院后的次月,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市社保中心)直接将生育津贴拨付给女职工单位;一次性营养费直接打入女职工社会保障卡内。

2、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女职工、男职工配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生育后6个月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核。失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同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限额结算标准给予报销,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按实报销,超出限额结算标准的部分不予结付,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费打入失业女职工社会保障卡内;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按同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限额结算标准的50%给予报销,生育医疗费打入男职工社会保障卡内。

失业女职工应携带的材料: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通知(原件和复印件)、《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男职工配偶应携带的材料:男职工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无锡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女职工(包括失业女职工和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在生育前必须向市社保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无锡市女职工(失业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申请表》,由市社保中心确认备案。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个月内凭《无锡市女职工(失业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申请表》,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医疗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等,到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核报销。失业女职工还需提供《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领取失业救济金通知(原件和复印件);男职工配偶还须提供《无锡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市社保中心按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 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报销地点: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无锡市江阴市虹桥北路138号

电话:0510-86812121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

地话:0510-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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