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厦门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优秀篇】

厦门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

1、报销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 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厦门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

2、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3、携带《申领表》及以下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4、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5、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产假期间你能领多少生育津贴?

产假方面,二胎政策放开以来,很多地区相继调整产假时间,取消晚育假,但同时给予一定奖励假。所以在这里产假天数的问题就不多赘述。我们主要看看女性生产后能领多少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主要指产假和休产假期间要拿的工资。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举个例子:如果小A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而小A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0000元,则小A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由于小A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生育险该用谁的?

很多网友都有这样的疑问,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产后生育险该用女方还是男方的?夫妻双方能同时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吗?

如果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也就是说,生育保险不能重复申请。但这并不意味着,男性生育险就没有用处。

在夫妻都有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女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已参与生育保险的男方可以申请看护假和假期津贴。男方假期津贴是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各地天数有所不同,大部分是在10天左右。

女方没有生育险,男方有生育险的,该怎么报销?

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如果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老婆生小孩时,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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