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政策及经办流程【荐读】

生育保险政策及经办流程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1.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2.女职工:企业单位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生育指标的育龄产妇,在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三项之和;机关事业单位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生育指标的育龄产妇,在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二项之和。

3.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在配偶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女职工的标准报销;如其配偶也参加生育保险,则男职工不予报销医疗费用,只报销护理津贴;

4.女职工如果是计划外流产的,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还可享受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限额报销,不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费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二、申请所需资料

1.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诊断书、票据,费用明细、病历原件;

5.本人名字开户的鄂尔多斯市本地区农行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经办流程

经办流程:提交资料→经办人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定其各项待遇→领导审核审批→财务结算大厅按本人的身份证和鄂尔多斯市内农业银行卡支付。

注:生育待遇应当在生育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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