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生育险报销金额计算方式【荐读】

1、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各省市略有差异)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计算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计算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按上面计算,一般正常生产,就是3000元)

生育保险金的具体计算方法举例:

1、不是晚育,顺产: 2892×3+3000=11676元

2、不是晚育,刨腹产: 2892×3.5+3000=13122元

3、晚育,顺产: 2892×4+3000=14568元

4、晚育,刨腹产: 2892×4.5+3000=16014元

注: 2892元是最低生育生活津贴基数,如果单位缴纳基数比2892元高,还是按照实际缴纳社保基数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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