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购买条件【集锦】

 生育保险购买条件

  生育保险购买,有两种渠道

第一社保

由所在单位代为购买,且个人不能自行购买,一般是买满一年才能够报,而且是五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一同购买。

  第二种就是商保

个人保险中的生育保险,主要解决怀孕期的并发症,和新生儿的先天性疾病问题。如果团购的话,也可以报销正常分娩中的医疗费。

生育保险保险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办理条件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 即出院小结, 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 医院出具宝宝 “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 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

7、 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 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 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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