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办理程序有哪些【荐读】

生育保险办理程序:

一、流动人口办理生育保险流程:

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结婚证

流动人口婚育证或电子婚育证明

一孩和二孩生育登记相关证明

母子保健手册

如夫妻属再婚史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注: 1.一孩的出示: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现居住地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二孩的要求出示: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现居住地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

2、户籍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如《准生证》、《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3.《电子婚育证明》可在户籍地计生部门打印,如现居住地打印《电子婚育证明》的前提是申请人户籍地计生部门已将申请人信息上传国家平台,并在现居地计生部门查询得到才能打印。

4.申请人到现居住地村(居)填写本申请表,由村(居)计生部门提交镇街计生行政部门终审,并根据情况在镇街审核栏填写审核结果,并签名盖章。

二、户籍人口办理生育保险流程:

一孩: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结婚证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母子保健手册

二孩:双方身份证

双方户口本

结婚证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小孩出生证(第一孩)

母子保健手册

1、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填写申请表,由村(居)计生部门审核加意见并盖章后,本人到镇街计生行政部门终审,并根据情况在镇街审核栏填写审核结果,并签名盖章。

2、根据申报表审核结果,将符合政策对象名单录入“东莞社保城乡一体化管理系统”,并将申报表归档保存。

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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