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所需资料说明
一孩生育备案资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暂住证(流动人口);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3、女方近期孕检证明(3个月内)。
二孩生育备案除需提供一孩备案资料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户籍地计生部门批准的二孩生育证及二孩审批表,或者是户籍地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办、区县三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户籍地二孩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证明。
2、其他符合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规定的特殊性材料。
其它情况下所需资料:
1、收养:收养证;
2、一孩病残儿:病残儿鉴定表;
3、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
4、双胞胎或多胞胎: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照,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5、其它情况生育二胎: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
【备注】:病残儿鉴定表及农转非户口底册均可提供复印件,但是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办理过程中查实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不予发放计划生育证明。
备案流程:
申请人备齐以下资料到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社区工作站办理生育登记备案手续。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在认真核实本人婚育状况后,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应及时在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上签字盖章,然后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供医疗机构和接生单位对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