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枣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枣庄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电话:0632-3314268
市中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 振兴北路440号 电话:0632-3083026
薛城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光明大道 电话:0632-3060970
山亭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源北路6号
峄城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峄城区坛山中路25号 电话:0632-7711819
台儿庄区社会保障局
地址:台儿庄区康宁路 电话:0632-6618359
滕州市社会保障局
地址:滕州市学院中路1066号 电话:0632-5514811
二、枣庄生育保险如何发放
枣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具体负责制定枣庄市生育保险实施细则,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项目标准、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等。
符合本规定条件的职工,持有关材料到所属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书面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时,需要定点协议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出具记录、单据和有关证明的,定点协议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三、枣庄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单位经办: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四、枣庄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生育及其并发症医疗补助费,指女职工因妊娠、分娩及产假期间并发症和终止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剖宫产生育医疗补助费1800元,经阴分娩生育医疗补助费1000元。
(二)早孕流产(小于等于12周)医疗补助费50元,中妊引产(大于12周小于28周)医疗补助费100元,晚妊引产(大于28周)医疗补助费300元。
(三)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按50%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补助费,指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和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人口计生委核定的计划生育专项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80%给予补助。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相应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