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吉首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报销标准金额计算方法

对于2018年吉首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来说,2018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1、妊娠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98天计发;

2、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

3、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4、妊娠3个月以上(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

5、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1个月计发。

二、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剖宫产2000元;

2、助娩产1500元;

3、正常产(含顺产、流产、引产)1000元。

一、关于生育保险参保缴费

职工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生育保险,在中心城区与新城区或新城区与新城区之间跨区域参保时,未中断的缴费时间可连续合并计算。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变换用人单位中断参保的,中断时间在3个月(含)以内的,在足额补缴后,参保时间可连续计算;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费时间从重新缴费开始计算。

二、关于生育保险就医

参保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在诊断怀孕后,可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通过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生育保险就医,经审核通过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可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通过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生育保险就医,经审核通过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属经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持《生育证》等相关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手续。

三、关于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

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怀孕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男职工的用人单位所在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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