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衢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比例,衢州市生育保险产前产后攻略
衢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二个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连续缴费义务满6个月,在享受待遇期间必须连续缴费;
2、符合国家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其中:
符合国家法定条件生育规定以下:
(1)计划内第一胎生育的;
(2)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胎并经市或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生育的;
(3)符合前二项生育条件但妊娠后流产(引产)的;
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规定如下:
(1)放取宫内节育环、皮下埋植取术、输卵(精)管结扎术、栓堵或粘堵术;
(2)避孕失败采取引流产补救措施而进行的手术;
(3)经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施行的复通手术。
(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1、职工生育时缴费未满6个月,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待遇;
2、孕产期职工出现先兆流产,在医院进行保胎治疗的费用;
3、不符合国家法定条件生育引发疾病的医疗费用;
4、其他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伤、酗酒等原因引起流产和引产的费用。
衢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衢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职工于生产(早产、流产、引产)、治疗疾病、实施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合复通手术后,在出院或术后规定时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由其他人员前来办理,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生育职工应出具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证明,包括出生证及复印件,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等及复印件;
(三)生育第一胎的要求提供《一孩生育证明》;第二胎的要求提供《二孩生育证明》。
(四)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的需提供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五)避孕失败采取引流产补救手术的需提供实施避孕的证明;7个月以上妊娠引产的必须有计生部门批准引产证明;
(六)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及建议休息时间证明并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七)指定银行的存折或信用卡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