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生育保险产前产后攻略
一、 申报就医登记
(一) 条件:必须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一年(含一年)的职工。
(二) 所需材料
1、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一式三份(医保局领或网上下载)
2、医保证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或再生一胎服务证
4、身份证
5、如未就业配偶提供未就业证明(提供就业部门失业证明或当地居委会证明)
(三) 办事时限
工作日时间即办
就医登记表下载:http://www.gzyb.com.cn/showsoft.asp?id=124
二、 申报住院费用报销
(一)在统筹地区内可直报的,出院时医保卡直接刷卡报销;
(二)在统筹地区外,或不支持直报的医院,提供原始发票、费用明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相关证明、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出院90日内与生育津贴一并申报。
三、申报生育津贴
提供:1、生育津贴申报表(医保局领或下载)
2、结婚证
3、门诊(住院)发票原件
4、出院小结
津贴待遇申报表:http://www.gzyb.com.cn/showsoft.asp?id=125
时限:市本级每月10-20日、章贡区每月1-10日、其他县区请咨询当地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