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宿迁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宿迁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及方法

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宿迁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那么宿迁产假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何的?宿迁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为你详细的介绍宿迁产假工资的相关知识。

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怀孕和产假待遇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5、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

宿迁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医疗费;

(二)计划生育手术费;

(三)一次性生育营养补助费;

(四)生育津贴;

(五)一次性生育补贴;

(六)政府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二)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不间断连续缴费满8个月以上。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是指因生育或流产而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治疗费、药费等。计划生育手术费是指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结付。流产400元、顺产1600元、剖宫产3200元,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500元。

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报销。

女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妊娠、在产假期间因分娩、流产引起的疾病,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医疗保险报销办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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