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十堰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那么十堰产假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何的?十堰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为你详细的介绍十堰产假工资的相关知识。
生育保险是指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其中生育津贴就包括带薪产假,假期天数正常是98天。所以产假是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此外,产假并不是生产后才开始休,在怀孕7个月后只要有医院的建议休养证明,可以提前休保胎假。
哪怕是怀孕过程中身体不适,也可以申请休假,单位不得拒绝怀孕员工的合法合理休假申请。
女员工在休产假的时候是带薪的,那么工资是如何发放的呢?
1、产前假
在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时,经由医生建议、员工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可以提前休产前假2个半月,在这期间休假的员工可以以自己工资的80%按月领取产前假工资。
2、产假
法律规定,产假从预产期前15日开始就可以休,在法定产假天数上,晚生晚育或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
在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不由单位发放,而是享受社保中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
那么,怎么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待遇呢?
当然是依法缴纳社保啦,只有缴纳生育保险,并达到当地社保部门规定的期限,一般是半年或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