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玉溪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玉溪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及方法  

按照新劳动法规定,玉溪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那么玉溪产假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何的?玉溪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为你详细的介绍玉溪产假工资的相关知识。

产假期间工资:即正常出勤情况的工资水准,不包含加班工资及其他部分,同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一、2019玉溪市生育保险报销对象:

有参保玉溪市生育保险,且按规定享受产假的女职工。

二、2019玉溪市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1、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当月的人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例如,玉溪市某企业当月的人均工资是5762元,女职工共休90天产假,则该职工的生育津贴补贴金额=(5762÷30天)×90天产假=17286元。

2、生育医疗费报销

(1)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均工资×25%

注.正常生产或满7个月以上流产者才享有此项补助,玉溪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762元,假设某女子合法顺产一名幼儿,则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5762×25%≈1440.5元。

4、一次性补贴:若女职工是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注.上述1-4项都属于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可叠加领取。

三、2019玉溪市生育保险一般规定:

1、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和相关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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