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劳动法规定,桂林除了产假有了适当的调整之外,产假的工资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各用人单位也应当遵照当地的规定去执行。孕妇在怀孕7个月以上则可向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按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的80%发放,产期的职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那么桂林产假工资具体发放标准如何的?桂林产假工资计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为你详细的介绍桂林产假工资的相关知识。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4、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的基本工资,不含奖金和与其它红利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公司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应该得到的生育津贴,也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第二种方法就是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公司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来冲抵借款。同时,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若有出现差额,则公司再将差额补足。
产假工资的发放时间根据产假工资的发放方式来决定。
1、按照基本的工资水平每月发放应得的基本工资,由于休产假,所以工资中不包括公司当月的红利、奖金等福利。
2、公司之前按照公司的基本工资水平一次性发放,待生育津贴下来后,再根据两者比较进行补发工资或者直接清算。这个产假工资可能要分两个阶段拿。
3、公司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计算工资,率先全额发放,若后期申领的津贴具体数额低于已发放的,也不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