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十堰失业保险金怎么申请每个月多少钱

2024年十堰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人员才可申领: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失业人员。

一、2024年十堰失业保险金怎么申请

失业保险的申领地点为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渠道:

(1)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www.12333.gov.cn)“在线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

(3)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服务”-“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4)电子社保卡APP、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全国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

(5)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APP、小程序

二、十堰失业保险金每个月多少钱

日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有关要求,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809元/月、1620元/月、1485元/月、1368元/月。

其中,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85元/月,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为1368元/月。

三、十堰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0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0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0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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