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德州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自7月1日起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德州市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900元,比之前提高了50元。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日前,山东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决定自7月1日起再次调整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是连续10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此次待遇调整,将使全市领取失业金人员受益,并将自7月1日起予以补发。”德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说。
按规定,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三个基本条件:第一,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第二,非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第三,解除劳动合同60天以内办理失业登记,提出申请。
记者了解到,德州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之月起,社保经办机构同时为其代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9%,所需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职工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最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程序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到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呢?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程序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
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