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劳动就业局获悉,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下月1日起,抚州将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
8月23日,记者从抚州市劳动就业局获悉,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下月1日起,抚州将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
据了解,抚州市临川区属于三类区域,发放标准由原先的每月670元,调整到每月900元,提高幅度为34%;其他各县:南城县、崇仁县、东乡县、宜黄县、南丰县、广昌县、乐安县、资溪县、黎川县、金溪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属四类区域,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统一提高到每月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