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今年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个人待遇并不会受影响。凡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均可申领失业金,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875元,领取期限按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决定,最多不超过2年。
失业金可领取多久:
失业金领取时间怎么算?这也是消费者比较关心的话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是受时间限制的,根据失业人士所处的单位和本人缴费的时间长久,可以分成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费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依照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缴费基数一般与个人工资收入挂钩,由企业代为缴纳。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人社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日前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和财政厅联合下文,将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其中,我省参保单位缴费比例由2%下降为1.5%,参保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1%下降为0.5%。
据了解,这次调整相当于是国家为企业和个人减负的一项优惠政策,尽管失业保险缴费费率降低,但个人待遇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按照相关规定,凡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均可申领失业金,领取标准为每月875元/人。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时间来决定,最多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