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大连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具体如何呢

大连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具体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大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缴费满1年不足10年:

1、户籍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的,每人每月770元

2、籍在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的,每人每月700元

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

1、户籍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的,每人每月880元

2、户籍在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的,每人每月800元

延伸阅读:

一、大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从2013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大连全市企业失业保险费实行减半征收,而企业用人单位的原缴费比例为2%)

注意:用人单位和职工(包括农民工)都按统一的费率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按照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

改革前:大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最新大连市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暂未确定,思而学教育网小编会为您持续更新。

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二、大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基数最低下限:2953元

个人缴费基数最低下限:29.53元

企业缴费比例:1%

个人缴费比例:1%

三、大连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应当在依法成立起30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1、受理:申请人到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现场受理

2、审核:经办人员现场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条件齐全的现场办结;参保单位提供材料齐全,经审核后,发给《辽宁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参保单位应在人员增减变动时及时办理《辽宁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增减手续。

四、大连失业保险缴费地点

大连市普兰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中心路一段53号

电话:0411-83185622

大连市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连市瓦房店市世纪广场1号

电话:0411-856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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