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具体的缴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银川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确定为:
1、上限为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下限为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温馨提示:
对职工工资低于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3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核定。
二、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注:银川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改革前:银川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
改革后:从2015年3月1日起,调整降低全区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3%调整为2%。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延伸阅读:
一、银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一类区,即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每人每月845元。
二类区,即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城区、中宁县,每人每月795元。
三类区,即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每人每月750元。
二、银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2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满3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满4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满5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银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四、银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单位:
1、失业人员的名单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
4、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明及1寸免冠照片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职工失业保险手册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五、银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单位:
将上述材料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