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标准是怎样的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多少?具体的缴费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银川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确定为:

1、上限为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下限为全区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温馨提示:

对职工工资低于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0%的,其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3年全区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核定。

二、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注:银川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改革前:银川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

改革后:从2015年3月1日起,调整降低全区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规定的3%调整为2%。其中: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3%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本人工资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 银川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延伸阅读:

一、银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一类区,即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每人每月845元。

二类区,即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城区、中宁县,每人每月795元。

三类区,即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每人每月750元。

二、银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累计缴费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2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满3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满4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满5年的,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银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四、银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单位:

1、失业人员的名单

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

4、本人档案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明及1寸免冠照片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职工失业保险手册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6)《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五、银川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单位:

将上述材料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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