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具体如何?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濮阳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濮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延伸阅读:
濮阳市失业保险工作提前完成全年任务
2017年,濮阳市失业保险工作提前一季度完成省定各项目标任务,截至10月底,全市参保人数30.1万人,新增参保单位105个;全市征收失业保险费1.03亿元,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24%。在此基础上,濮阳市积极向上级申请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政策,经综合考评,今年8月,省政府批准濮阳市继续实施失业预防试点政策,期限为《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施行之日。失业预防试点内容包括稳岗安置补助和失业预防费两大类,其中稳岗安置补助主要用于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的培训费补助、社会保险费补助、岗位工资补助和安置失业人员的就业安置补助;失业预防费主要用于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失业预警、失业预防宣传培训,以及法律、法规或省政府规定的其他失业预防费支出。目前,濮阳市通过科学研判,已拉出可用失业保险基金基本框架,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