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九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及基数为多少呢

九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具体的缴费基数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九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改革前:九江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其中用人单位部分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部分费率由1%降至0.5%。

二、九江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缴纳2015年失业保险费的最低缴费基数为3282元/月。

三、九江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四、九江失业保险缴费地点:

彭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龙城大道726

电话:(0792)5666531

彭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龙城大道726

电话:(0792)5663119

湖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中路

电话:(0792)6332673

五、九江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条件

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六、九江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解除劳动合同

2、原劳动合同

3、申请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

4、照片

5、缴纳失业保险金凭证。

延伸阅读:九江:单位参保自主申报时间调整 从每年下半年调整到每年年初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为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多险合一”信息系统操作要求,自2017年起,九江市参保单位每年度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有关工作由每年下半年调整为每年年初进行。2017年度九江市参保单位申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时间为3月20日至5月20日。

据介绍,在市本级参保的企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申报点设在市社保局三楼(原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科内)。在市本级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申报点设在市社保局八楼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各县(市、区、山)社保局自行确定申报地点。

工作人员提醒,市本级参保的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带U盘分别到市社保局相应的申报点拷取数据,并按规定和要求将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盖章)一并申报。各县(市、区、山)社保局自行确定申报方式。

各参保单位应如实准确申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原则上一年申报一次。

对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其申报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2017年度执行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由市社保局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申报工作小组负责将已审核的数据导入信息系统中生成该单位参保人员新的缴费基数,并对2017年度新缴费基数执行前各月份的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费差额部分进行补收;若参保单位申报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单位2017年度执行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需将申报材料交由市社保局基金征稽科稽核,经局各分管领导审批后再导入系统执行,但参保单位2017年度已生成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不予核减。各县(市、区、山)社保局参照执行。其他有关事项市社保局已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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