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南阳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呢

发布时间:2023-11-03 18:06:51

南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南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改革前:南阳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南阳市失业保险费率自3月1日起下调1%,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部分费率由2%降至1.5%,职工个人部分费率由1%降至0.5%。

二、南阳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单位参保时,根据上一月份员工工资发放表(或财务报表),确定其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高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其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三、南阳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延伸阅读:南阳市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可获5000元创业补助

今后,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选择自主创业,可申领创业补助5000元,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的好消息。

为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我市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扶持、促进失业人员上岗就业。根据政策规定,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领取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申领补助需提供以下资料: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身份证、自主创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申领表等。失业人员需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一次性创业补助申请。

除了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之外,我市对吸纳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也将给予就业安置补助。政策规定,凡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费满1年的用人单位,吸纳安置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将可以享受就业安置补助。补助金额按用人单位实际安置人数及签订合同期限,确定补助金额。每增签1年劳动合同增加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补助,每人最高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但是,用人单位招收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年以内重新招录原单位失业人员的不得享受此项补贴。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科提醒: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用人单位,可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领创业补助或就业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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