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中山失业保险金新政策详情如何

发布时间:2023-11-01 23:02:44

2017年中山失业保险金新政策目前尚未出台,但我们可以了解一下2017年中山失业保险金新政策,详情如何,敬请继续关注!

按照《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粤人社规〔2015〕8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缴费主体及缴费比例的通知》(中人社发〔2016〕54号)的有关要求,从2017年3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失业保险费缴费主体及缴费比例。失业保险缴费将由用人单位全额缴费调整为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缴费比例仍为1%,其中用人单位按缴费工资的0.8%缴纳,职工个人按缴费工资的0.2%缴纳。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请各参保单位相互知照并按规定如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中山市失业登记申请条件

1、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生,退役军人;

2、在我市稳定就业满六个月,由就业转失业人员;

3、个体工商户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中山市失业登记办理材料

(一)无就业经历的劳动者

1、《广东省中山市就业失业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及复印件;

2、参保证明复印件1份(参保证明由本人持身份证到人社分局社保前台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户口本复印件1份(复印户主和申请人页面);

5、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二)有单位就业经历的劳动者

1、《终止(解除)劳动台同证明》1份(需单位加盖公章);

2、参保证明复印件1份(参保证明由本人持身份证到人社分局社保前台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户口本复印件1份(复印户主和申请人页面);

5、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

6、工商注诮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为企业法人需提供,其他人不需提供此项资料)

中山市失业登记办理流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属实,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录入失业登记信息并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发给申请人。

办理地点:古镇人社分局二楼203室培训就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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